受当事人万某的委托,2012年3月13日上午7:30🙇♂️,我院法律诊所第六期学员董文文🧗🏻♀️📂、张梽功前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出庭免费为其代理案件。
本案中👴,万某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因经济赔偿问题无法与保险公司与车主达成协议👛,故向法律诊所寻求帮助。第六期法律诊所的董文文、麦苗、严浩君🏃♀️、张梽功、谢智建五位学员组成的诊所课程小组团队受案后,在刘英俊老师指导下会见了当事人,认真分析了案情,就有关法律问题展开讨论,并就诉状的书写、出庭的思路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拟定,为庭审的顺利进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本案庭审持续近3个小时🍭,在审理过程中🚴🏽♂️,基于庭审前对案件的全面🫄🏻、深入的准备,两位诊所学员镇定自若,条理清晰地表达了的观点🗾,并有的放矢的驳斥了被告的主张。在法庭调查阶段,原被告互相质疑对方所举部分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与合法性✧,并就赔偿款项的基数🕟、时间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执;在辩论阶段,双方继续就调查阶段所形成的争议焦点进一步阐述己方的观点。最后🔱,在调解阶段🏄,因双方主张赔偿的金额差异过大,没能达成调解协议。
此次庭审一如既往的延续了诊所课程实践教学的传统🍨,对于出庭代理的学员而言,一方面🧑🏽💻,获得了一次难得的实践机会👷🏽;另一方面,也锻炼了他们的实践操作能力和临场发挥能力🥮,提高和丰富了他们的执业技能和实战经历,为走上法律职业之路积累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