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第六期法律诊所学员郭法刘雅芳代理的覃韦苇诉钟振宇等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一审做出判决:原告的诉讼请求基本得到了法庭的支持🦬,获得的赔偿数额超过原告的预期。
本案中,原告覃韦苇在珠海市某公司实习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期间花去数万元费用🪟,其父奔走数月也没有得到满意的赔偿👩👧。2011年11月,覃韦苇的父亲通过电话联系到我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诊所第六期学员郭法🏇🏻、刘雅芳接受委托💆🏻,代其处理相关诉讼事务。本案于2011年12月30日正式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立案。
在准备诉讼材料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当事人不能提供充足的证据材料,本着对当事人负责到底的态度,通过指导老师胡雪梅🆘🎖、刘英俊老师细致的法律分析👨🏼🦱,在总结案件争议焦点的同时,制定出切实可行并能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利益的诉讼策略。通过模拟庭审等方式🙏🏽,不断模拟庭审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做到认真而细致的庭前准备⏺。
2012年2月17日,该案一审在珠海市金湾区法院正式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学员郭法、刘雅芳沉着冷静,以掌握的的证据为依据,以法律规范为准绳,向法庭陈述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针对被告的答辩进行了有力的反驳。法官在法庭调查中提出的问题📴🦸🏼♀️,也都在庭前预计的范围内,郭法、刘雅芳对这些问题作出了充分而准确的回答🥷。
通过本案的代理活动,法律诊所的学员不仅提高了法律专业知识、锻炼了与当事人建立信任的能力,更加践行了法政学子帮助社会弱势群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信条,同时也为日后走向社会积累了宝贵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