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2日晚七点,汕头龙湖区法院副庭长蔡肖文法官应刘英俊副教授的邀请来到我院,以“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互动与互益”为题,在乐育楼C104💍,做了一场精彩的讲座♍️。
讲座之始,蔡法官首先澄清了同学们一个认识上的误区:目前中国的法学,骨子里是西方的法学,从法学的指导理论👸🏼,到具体的制度设计,都源于西方☝🏻。我们还处于追随西方的过程👐🏿。然而👝🧑🏽⚖️,西方的文化基础、社会形态、对国家、对个人、对法律的理解🧑🏻⚖️,都与东方人截然不同🐉。这种不同,不仅仅是形式上的🥽,更是实质上的🖕🏿🧑🏿🍳。简单的进行法律的模仿、移植🫳🏼,非常容易出现水土不服🙎🏽♀️。其实,中国的法律并不是如同我们所以为的那般落后腐朽。西方的文明重心在商业发展,所以呈现一种相对自由🎩、宽松的政治状态,社会生活方面民法非常发达,其民法成就集中体现为古代的国法大全,现代为拿破仑民法典;中国的文明重心在农业发展🕴🏼,所以呈现出一种中央集权、等级森严的政治状态,在社会生活方面刑法非常发达😞,其刑法的理论成就直到清朝初期时,都处于世界的最高水平👩⚖️🪦。继而,蔡法官从法律文化演进的角度↘️,详细阐释了东西法文化的异同,及其背后的历史原因。随后🫥🧑🏿🚀,蔡法官对如何学习法律、掌握法学理论提出了自己的建议👷🏽♂️👩🏻🦱。蔡法官认为,要理解法学,重要的是从生活中去寻找法律问题的来源🧒🏼,并思考解决的方案👩🏻💼,通过阅读名家的经典,最后才会逐步形成自己的独特见解🔜。最后,蔡法官与同学进行了互动📥,回答了同学们关于法学理论、法律学习👱,以及社会热点等多方面的问题🥄。整个讲座持续了两小时十分钟,同学们普遍听得非常认真,表示受益良多🧑🏿⚕️;蔡法官对同学们所提出的高水平的问题也赞不绝口。最后🙍🏿♀️,讲座在良好的氛围中结束。
主讲人简介👩🏼🦳:
蔡肖文👩🏽🚒,男,汉族。国立华侨大学法学学士,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香港大学普通法学硕士。汕头龙湖区法院法官🧝🏿♀️、副庭长🤸🏼♂️,汕头市台联理事🎧🌅,汕头市龙湖区台联副理事长🚴🏽,汕头市龙湖区青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