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期法律诊所接受我校梁同学🚣🏼♀️、于同学的委托,指派第十期诊所学员何俏、李迪楣参与两位同学与某留学中介合同纠纷案件的调解🥕,两位学员在刘英俊老师的指导下,成功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协助两同学挽回经济损失共12000元🈷️。
2013年9月,梁同学和于同学参加某留学中介的自费出国留学项目,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某留学中介支付中介服务费共22000元,但两位同学始终未与某留学中介确认启动该服务项目,同时双方并未正式签订中介服务合同。2013年10月,由于多方面原因,梁同学和于同学在合同未正式签订以及留学服务未启动的基础上,向某留学中介提出全额退款申请🧑🏼🚀。但某留学中介认为🧑🏼⚕️,其已为两位同学做了出国留学的前期准备,两位同学无理要求退款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按照中介服务合同的规定,只能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退还中介服务费🔯。梁同学和于同学认为此退费标准显失公平,且多次与某留学中介交涉未果🔡,故向我院法律诊所寻求法律援助。
受案后,两位学员对该案案情进行详尽的分析,就有关的法律问题多次展开讨论。在何俏和李迪楣两位学员的帮助下👨👩👦,2013年10月22日,梁同学💅、于同学与某留学中介达成退款协议👷🏼♀️🚣🏿♀️,由某留学中介向两位同学分别退还中介服务费各6000元🐕🦺🫄🏿。该退款协议已于10月25日履行完毕。
对于此次调解案件的经历💂🏽♀️,何俏👨🦱🚶🏻♂️、李迪楣两位学员表示🛟,不仅锻炼了实践操作能力🎣,而且提高了职业技能,丰富了实战经验,是一次难得的实践机会。